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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的很生氣喔...
每天上班前都要一邊吃早點一邊看報..
已經養成習慣..
沒想到這幾天習慣被打破..
因為有人連續三天把我家的報紙偷走..
隔天早上再放回原處..
你說惡不惡劣..
以為歸還就不算偷嗎..
不告知拿走就算是偷...
讓訂購的人看隔天的報紙..
自己可看當天的報紙..
這有天理嗎..
我覺得更可惡喔...
有炫耀的成分存在..
我要寫張紙貼在門口告知偷報的人..
再偷我就要在門口裝監視器錄影下來
把你的惡劣行徑告知眾人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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